青岛新达精密金属有限公司钢带电镀铜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青岛新达精密金属有限公司
钢带电镀铜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28] 号)的要求,现对《青岛新达精密金属有限公司钢带电镀铜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钢带电镀铜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青岛新达精密金属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胶南市珠海街道办事处胶南市电镀工业园(南区)内。周边主要为园区其它企业厂房,其中西侧邻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南侧邻青岛海西电镀有限公司,东侧邻青岛天一十一木业有限公司,北侧邻青岛奥克凯姆化学助剂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胶南市电镀工业园厂房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000m2,内设两条镀铜生产线。项目主要对外购钢带进行电镀铜加工,年产量3000t。生产工艺为:上卷放料→前处理线(化学除油→电解除油→水洗→活化)→预镀铜→镀铜→后处理(水洗→无铬钝化→烘干→涂油→收卷卸料)。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于2012年12月开始前期工作,预计于2013年2月投产运行。
项目电镀生产废水依托电镀工业园污水站统一处理,废气自行处理。
政策符合性:项目工艺、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要求。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
评价区域SO2、NO2、PM10年平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日均浓度仅PM10有超标现象,但超标率及超标倍数均较小。氯化氢监测浓度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值。
2)地表水环境
评价区域内风河评价河段各监测因子均未超标;峄山河评价河段pH和石油类满足《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的要求,高锰酸钾和氨氮有超标现象。
3)地下水环境
评价范围内的地下水监测指标中总硬度、氯化物、氨氮、铜、六价铬、镍和氰化物均未超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4)声环境
项目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1)施工期
项目租用胶南电镀工业园(南区)已有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较小,在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后可将污染控制在最小范围。
2)营运期
项目在营运期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生产废水、工艺废气、固体废物和设备噪声等。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含铜废水、碱性废水和车间地面冲洗水等,主要污染指标为铜和常规污染物等,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等。
四、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氯化氢。项目在产生废气的各电镀槽、活化槽等分别设吸气罩,用风管连接至引风机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为碱性废水和含铜废水混合的综合废水,该综合废水经专用管道输送至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根据园区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水质监测报告,电镀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总铜排放浓度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要求;其他污染物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胶南中科成污水处理厂处理。
在项目本身及废水处理所依托的电镀工业园污水站出水水质稳定达标的前提下,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对噪声较大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分别集中收集,按类别进行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原辅材料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废均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酸、碱废液、废过滤材料、废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放入危废暂存场,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均统一存放于有盖垃圾箱内,定期外运至垃圾处理厂。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五、清洁生产
通过与《清洁生产标准 电镀行业》(HJ/T314-2006)中各项指标对照分析可知,项目清洁生产指标基本可达到二级水平。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胶南城市发展规划。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污染,通过认真落实“三同时”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在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七、公众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在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公示。公众可通过向胶南市环境保护局、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块周围居民、职工及其他相邻区域关心该项目的所有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②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③您对该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具体意见。
(2)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胶南市环保局:http://jnepb.jiaonan.gov.cn/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青岛新达精密金属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新静 联系电话:15066264023
电子邮箱:foshanwangxinjing@163.com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环评单位: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532-85902186
电子邮箱:hpb@e2369.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上述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
2013年1月8日